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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贺我院“环境污染控制与废物资源化实验室”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

发布时间:2013-03-26浏览次数: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暂行管理办法》,近日,内蒙古科技厅组织专家对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的申报单位进行了评审和实地考察。根据专家的评审和考察意见,经研究决定第一批认定我院申报的“内蒙古自治区环境污染控制与废物资源化重点实验室”为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

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依托一级法人单位建设,是具有相对独立的人事权和财务权的科研实体。自治区级实验室的认定为我院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学术交流提供了重要平台,必将进一步提升我院的科技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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